桂林市临桂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号公报

来源:临桂人大   作者:临桂人大   发布时间:2025-5-29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届第二十六                        2025529

  

一、桂林市临桂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二、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临桂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林市临桂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5529午,桂林市临桂区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立林主持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善梅、唐正红、蒋福军、彭玉胜,委员王明勋、周芳羽、唐梓刚、凌庆、陶云琳、梁增芝陈望李珠营李兴盛李瑞兴、莫丽萍、钟瑞良、张凯、黄靖杰、梁楗林陈桐辉刘宏涛、唐换富、骆初华出席会议,委员阳艳玲张玲、王群请假

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的重要文章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相关内容。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临桂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蒋业君,区人民法院院长曹光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奕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锋,人大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办公室和各工委副主任,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区人大代表,区财政局、临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临桂区环境状况和

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529日桂林市临桂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5月29日,桂林市临桂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桂生态环境局局长马国林同志受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4年临桂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全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充分的成效特别是空气质量持续优化、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土壤风险有效管控、农村环境治理超额完成任务等方面成绩显著。但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督察整改任务推进不均衡、资金保障不足信访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严格落实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政治责任,加强排查整治工作,对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排查出来的88个生态环境问题逐一整改。

二、强化攻坚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一是聚焦水环境治理,全面“消劣返清”:加快大皇山再生水厂投运及配套管网建设2025年底前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制定桃花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清理取缔违规养殖场,严控面源污染二是狠抓督察整改:压实临桂镇、区城管局、五通镇、四塘镇等单位责任,限期完成南溪河整治、入河排污口达标等任务;对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噪声异味扰民重复信访问题建立专班,推动源头治理。

三、健全机制,提升环境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财政保障:优化环保资金分配制度,优先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农村环境整治等刚性需求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治理,拓宽资金来源,缓解财政压力。二是完善基础设施运维: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运-管”一体化机制,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参与的运维模式,协调上级财政统筹解决应急处理站、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村级站点运维资金缺口,避免设施停运。

四、严格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执法联动: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对违法排污养殖场、非法倾倒污水等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深化“环保信用评价”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防范环境风险:强化重金属污染、医疗废物风险管控;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化工企业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五、深化改革,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二是推进生态修复:加快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工程进度,确保2025年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阶段性目标。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25年8月底前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5529日桂林市临桂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文威的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韩艳的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二)

任命文威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任命韩艳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邓欣荣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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