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镇:汇聚乡镇人大力量 争当守护桃花江的“二郎神”

来源:临桂镇人大   作者:王珊珊   发布时间:2025-10-31

“人大代表帮我们反映的桃花江河堤修护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现在不仅不怕洪水,日常散步还有了好去处。”临桂区临桂镇塔山村委大宅村村民阳树榕感慨地说。

桃花江,古称阳江、义江、扬江或称潦塘河,珠江水系西江支流桂江干流漓江段右岸一级支流,素有“不似漓江,胜似漓江”的美赞。临桂镇人大着力从依法履职、示范带动、监督促进等方面向桃花江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聚焦,汇聚人大智慧和力量共同守护桃花江生态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保护”,争当守护桃花江的“二郎神”。

依法履职,推动桃花江修复项目落地。一是调研深入发声“准”。2020年以来,全镇人大代表长期关注辖区内环境保护问题,在收到桃花江沿岸居民反馈堤岸崩塌、水土流失严重,亟需修复的诉求后,镇人大形成正式建议逐级上报,得到了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成功将桃花江黄塘村至龙头村段生态修复工程纳入“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022年,为进一步进行河道疏浚整治,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持续跟进,在区人大常委会、进站主题活动中提出关于开展桃花江生态治理修复二期工程的建议,被区政府采纳,桃花江支流麻枫河、金龟河治理项目成功纳入桂林新区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是持续关注宣传“细”。桃花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开工后,面对一些矛盾,各人大代表积极细致入微当好宣传员,深入田间地头、院坝屋场、项目现场、企事业单位,利用“3·22世界水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节点,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咨询服务、送法入村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建言、共谋“两个保护”之策。同时,面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代表们主动上门找百姓,通过宣传讲解、带领群众现场查看等方式,让群众了解到项目开展的公益性与利民性,从而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共同推动项目进展,保障了桃花江1期、2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如期完工。三是依法参与倾听“全”。2023年,临桂镇人大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实际、面向群众优势,积极参与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来,先后邀请周边村民、基层代表、职能部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资源若干规定(草案)》多部地方性法规开展意见建议征询工作,共收集上报立法意见建议达30余条,充分彰显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漓江流域保护中的共商共治。

代表行动,助力桃花江日常管护。全镇人大代表们在贯彻落实“两个保护”上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在带头学法、守法的同时,当好战斗员,积极参与到各项桃花江生态治理修复活动中,用实际行动凝聚桃花江生态治理修复的强大力量。镇人大主席团常态化组织开展“大手牵小手·共护母亲河”、“播种希望·守护绿色家园”、“共治人居环境·同创美丽家园”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辖区内人大代表踊跃参与、率先垂范,带动社会各界力量参加义务清理垃圾、义务植树、清除河道杂物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代表示范、百姓主体、社会参与”工作模式,以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带动群众广泛参与到生活垃圾清运、绿色庭院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中来,让临桂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程监督,推动桃花江生态闭环守护。组建专业代表小组依法开展桃花江生态治理修复专项监督,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助推桃花江治理符合民意符合生态要求。监督执法,全程参与养殖污水直排执法行动,非法盗采山砂专项打击行动,查处整顿违规砂石场25家,拆除桃花江沿岸违建7910平方米,筑牢漓江生态屏障。探索拓展“人大+河长”工作模式,组织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常态化巡河,详细了解河道水质状况、河湖安全和河湖保洁等情况,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措施,确保河流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推进“河长制”,实现“河长治”。2024年以来,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参与河道巡查累计290余次,制止涉河违法违规行为20余起。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如今桃花江面貌焕然一新,修复河道11.24千米,治理护岸11.18千米;两岸林草植被覆盖率95%以上,恢复率25%以上;新增植物21种,恢复动植物种群20多个,水源涵养面积由18万平方米增至25万平方米,有效减弱了水土流失对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初显。沿岸村民也因此受益”区人大代表阳小荣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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