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是临桂撤县设区后的首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任期从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虽任期较短但意义重大,为临桂从县域治理向城区治理转型筑牢了制度根基、凝聚了发展共识。期间召开2次全体会议、10次常委会会议,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推动“幸福临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届次基本概况 本届人大代表名额核定为224名,经代表资格审查,实有代表219人依法有效,代表结构涵盖各行各业,充分体现了广泛性与代表性。任期内核心节点清晰,2015年5月完成撤县设区后的机构更名与职能衔接,2016年7月启动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同年8月顺利完成换届交接。会议主要在桂林大剧院召开,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修相主持相关重要会议,组织规范、程序合法,确保了各项议程高效推进。 二、各次全体会议核心要点 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26日至29日召开,是撤县设区后的首次盛会。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临桂县2014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临桂区2015年计划和预算,表决通过六项关键决议。同时依法补选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7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实现了组织意图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还表彰了2014年度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月26日至28日召开,聚焦“十三五”规划开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临桂区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计划、预算、人大及法检两院工作报告,同时通过加强义江流域生态治理议案等8项决议,表彰了2015年度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区长李绍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2015年工作成效,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的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为临桂城区发展绘就了清晰蓝图。 三、重大成果与历史意义 (一)人事任免与权力衔接 依法完成关键人事任免,保障治理体系平稳过渡。2015年5月,任命李绍政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第一次全体会议补选产生区政府区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及常委会委员,所有当选人员依法履职。2016年6月,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集中开展人事调整,任免法院院长、政府部门负责人等一批领导干部,涉及发改、交通、民政等多个关键领域;7月第十次会议任命李志勇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确保行政、司法工作有序衔接。 (二)发展规划与政策落地 锚定转型发展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前行。2015年作为撤县设区开局之年和“十二五”收官之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238.41亿元,增长8.5%,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2016年明确“十三五”发展方向,提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主线,重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为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法治建设与监督实效 强化监督职能,护航高质量发展。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报告等,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聚焦义江流域生态治理等民生重点,将相关议案纳入监督议程,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同步推进。同时规范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通过表彰先进、督办建议等方式,激发代表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核心精神与工作导向 本届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幸福临桂”建设目标,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工作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临桂建设新要求,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及时将区委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强调代表要带头宣传会议精神、贯彻各项决议,引领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发展目标上来,以改革和法治精神开创临桂人大工作新局面。 临桂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临桂发展的关键转型期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其通过的各项决议、开展的人事任免、实施的监督工作,有效衔接了县域与城区治理体系,保障了“十二五”圆满收官和“十三五”良好开局。作为撤县设区后的首届人大,其积累的履职经验、确立的发展导向,为临桂后续推进城区建设、产业升级、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建设人人向往的美丽幸福家园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