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选举委员会致全区各族选民的一封信

来源:桂林市临桂区选举委员会   作者:桂林市临桂区选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6-12

桂林市临桂区各族选民:

我区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下半年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我区在经济社会和民主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全区各族人民正满怀信心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进行的。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这次换届选举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积极参加、认真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是各族选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尊重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各位选民,这次换届选举区、乡(镇)同步进行,我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26年7月20日(另:桂林医科大学、桂林师范学院选区的区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为2026年7月9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区、乡(镇)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选举时,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选举一级代表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严格依法选举,就是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每位选民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区、乡(镇)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及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履职、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确保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此致

敬礼

桂林市临桂区选举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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