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临桂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作者:临桂人大 发布时间:2026-9-23
(2026年9月23日桂林市临桂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桂林市临桂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刘晓彬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为加快建设桂林现代化城市新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桂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